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北屯,位于阿尔泰山南麓,准噶尔盆地北部,西与哈萨克斯坦,北与俄罗斯,东与蒙古国接壤。216国道、318省道、319省道在此交汇,距乌鲁木齐市580公里,距阿勒泰机场60公里,交通运输以航空、铁路、高等级公路为主线,国省道为辅助的运输框架,奎阿高速公路已开始修建将于2013年建成通车,奎北铁路,北屯市站已于2011年6月份正式建成开通客货运。国省干道直通塔克什肯口岸、红山嘴口岸、喀纳斯口岸、阿黑土别克口岸和吉木乃等五个边境口岸。北屯市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的师部,始建于1958年,由原兵团政委张仲瀚亲自选点布局并命名,寓意为兵团屯垦最北之地。2011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,2011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,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实行“师市合一”管理模式,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。北屯位于额尔齐斯河南岸,得仁山脚下,是新中国又一颗军垦之星。这里曾是一片苇湖荒滩,没有称谓,无人定居。